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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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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怎样

  我们经常说经济犯罪,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是经济犯罪吗?经济犯罪的种类有哪些呢?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比如合同诈骗、银行卡犯罪、挪用公款罪这些都属于经济犯罪的范围。今天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最新诈骗经济犯罪立案标准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最新诈骗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经济犯罪案件的办案程序

  1、受理

  (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材料,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二)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制作《受案回执》交报案人。

  (三)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2、立案

  (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3、侦查

  (一)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二)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各级人大反映、投诉。

  4、破案

  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宣布破案:

  (一)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5、侦查终结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三、经济犯罪能判缓刑吗

  经济犯罪能判缓刑。

  缓刑的适用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或怀孕的妇女,或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另外,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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