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曹郧生

电话号码:0719-8651008

手机号码:13907283927

邮箱地址:07283927@163.com

执业证号:14203200010992281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6层

金融

融资租赁办理流程是怎样?

  融资租赁不同于其他的租赁方式,在一定情况下是有利于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的事项的,而且也能够有利于各方并且带动经济的发展,像是这样租赁方式,相关的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对于租赁物最后的所有权归属于谁,其实还要看双方之间的约定,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同来了解融资租赁办理流程是怎样

融资租赁办理流程是怎样

一、融资租赁办理流程是怎样

  1、选择租赁公司。在确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设备使用权的前提下,企业应认真选择租赁公司,了解租赁公司的以往业绩、融资条件、租赁费用等,并加以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租赁公司。承租人为了达到最有效的融资目的,选择最佳供货人和最适合的设备是关键的一步。承租人有能力自行选择的,可自行选择;如果承租人没有能力或能力不足以胜任,可以委托租赁机构代理选择,承租人应主要说明需要租入资产的名称、性能、数量、规格、生产厂商、交货地点等。租赁机构代理选择结果被承租人认可生效。

  2、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接触,提出租赁申请.承租人向租赁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设备租赁申请书”。租赁公司收到申请后,应向企业介绍有关手续的办理程序、租金的计算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间与支付方式等。

  3、出租人对承租人的信用状况审查。在开展融资租赁以前,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得到满足:

  (1)出租人对承租人的信用状况(包括承租人企业的产业特点、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现金流量、项目情况、偿还能力、担保等)经审查后认可,并同意与其开展该项目的融资租赁交易;

  (2)承租人必须对融资租赁的特点和实际运作有基本认识和一定的了解,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能配合在一起开展工作。

  4、租赁公司租赁项目的审查.租赁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能否向企业提供租赁服务,需由租赁公司对租赁项目进行审查,以确保出租方的利益。审查的内容包括:租赁项目的可行性、企业的资信与能力、租赁设备的先进性等。

  5、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应由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货商三者参加签订。在委托租赁的情况下,由租赁公司向供货商订购,并签订订货合同,同时由承租人副签。

  6、签订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公司审查,认为切实可行后,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若双方达成共识,则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公司与供货方的供货合同,与贷款银行的贷款合同也应立即或同时进行。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双方应对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平等协商达成统一,租赁合同应重点协商租金、租金支付的方式﹑手续费率﹑租期﹑利息率等双方的权利、义务。

  7、设备的交接及货款支付。供货商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日期将设备直接交给承租企业,企业负责验货、办理交接手续,租赁公司根据此情况向供货商支付设备借款。

  8、支付租金。承租企业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数额、支付方式等,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9、维修保养。承租人可与租赁设备供货商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支付有关费用。

  10、租赁期满租赁资产的处置。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时,承租企业应按租赁合同的规定,实行退租、续租或留购。租赁期满的设备通常都以低价卖给承租企业或无偿赠送给承租企业。

  二、融资租赁注册要求是什么

  允许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企业,具体申办条件如下:

  1、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只能以公司形式设立,以法人股参股,且法人股公司注册时间在1年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以上,全部实缴。自然人不能参股;

  2、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金。

  3、提供法人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三份;

  4、提供法人股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资信记录必须良好。提供法人股公司最近一年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设立时,必须拥有两名以上具有金融融资租赁行业不少于三年管理经营且无不良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注: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主管、财务主管、风险控制主管以及运营主管。

  6、法人股公司应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且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三、融资租赁公司种类有哪些

  第一类:金融租赁公司

  这类公司一般是银行成立的,例如招银租赁、建信租赁分别是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成立的,这类有公司全国不超过50家,不过最近也在陆续成立,也有部分是央企国企成立的,这个各地都有,这类公司有个特点,就是一般对客户要求较高,金额较大,利率较低。

  这类公司一般都有“金融租赁”四个字,实际上跟银行差不多。

  第二类:内资租赁(或者假外资)

  这类有远东宏信、平安租赁、国药租赁等,一般是有各地国资委成立的,也有很多成立时为避开监管将股权形式做成外资,但实际上为国企。这类公司在国内大概200+以上,业务种类较多,一方面承做政府项目,一方面也插手民间中小企业融资。

  第三类:外资融资租赁

  从名字上看不出和内资的差别,这类公司也是种类最多的一类,做的业务五花八门,还有一些纯的中介公司或壳公司,这类公司约有20%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其中较为出色的大多为成熟的外资企业,例如只做新设备直租的台新租赁、专注回租的仲利租赁、专注车辆融资租赁的欧力士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6层
鄂ICP备18008535号-1 鄂公网安备 42030302000272 Copyright © 2018 www.sycys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13907283927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