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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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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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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和成因

  摘要:不良贷款即有问题的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够按照之前的贷款合同正常对商业银行偿还本金与利息。具体而言,不良贷款一般包括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三类。呆账贷款是指是指借款人宣告破产,清偿之后,能无法还清的贷款。呆滞贷款一般是指逾期2年及2年以上仍无法偿还的贷款。逾期贷款是指超过规定期限无法偿还的贷款。

  从国家权威机构公布的资料分析,我国目前银行业不良贷款有以下特点。

  不良贷款总量巨大,并且呈现增长速度。我国商业银行截止2014第一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6461亿元、比年初增长541亿元,增长4%,不良贷款占1.04%,达到最近几年最高,五大银行中农行和交行均超过均值,建行第一季度增长金额高达55亿元。

  金融企业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是纷繁复杂的,一般认为,主要是由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我国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却不同,有以下几方面。

  1.政府不合理干预。主政府不合理干涉导致信贷活动不能正常运行,经济金融市场混乱,存在潜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或地方要求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意愿进行贷款,一是有要求银行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发展。

  2.法律不健全,执法不严。

  (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不够明确,且缺乏相关法律保障,监督机构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对金融市场了解甚少,信贷管理水平落后,无法与国际金融接轨。

  (2)执法不严。执法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有的地方实行地方保护主义,相关部门对执法过程进行干预,影响了公正;有的部门存在着不按照法律执行、不严格执法等情形,致使国有银行无法维权。

  3.企业盲目投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顾自身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盲目进行投资,从而造成了不断加大的负面效应。很多企业经常通过一些关系从商业银行里获取贷款,但是后面又没有资金了,再继续贷款,这样周而复始,恶性循环,一旦无法及时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这将危及到企业的正常运行,也使得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另外,由于企业没有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管理,使得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率,甚至发生亏损的现象,无法保证偿债能力,促使增加的贷款形成为不良资产,贷款有继续增加的趋势。

  4.缺乏有效金融监管机构。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很少,且大部分只是规范化监管,基本不进行风险性管理。规范化监管对市场反应不敏感,实施措施常常滞后,不能有效防范风险;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力度不强,对相关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不够重视,大多时候只是停留在外部监管,尤其是没有明确商业银行相关部门职责,以及对其职责实施情况没有进行有效监督;金融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监管的方式主要是现场检查,相关监管人员仅仅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检查工作和报表统计,走的是“流水线”“形式化”,缺乏有效性和防范性;金融监管机构队伍中,一些工作人员素质水平不高也导致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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