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曹郧生

电话号码:0719-8651008

手机号码:13907283927

邮箱地址:07283927@163.com

执业证号:14203200010992281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6层

债权债务

债权人委托他人讨债合法吗 ?

  债权人委托他人讨债是合法的,但是债权人需要与受委托人之间基于双方的主观自愿订立一定的委托合同,进行书面的授权委托,使得受委托人在追债时,才能向债务人一方出具合理且合法的书面委托凭证,虽然被委托人与债务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基于委托协议,受委托人就有权进行追债。

  一、债权人委托他人讨债合法吗 ?

  是合法的,因为受托人持有债权人的委托书,说明其持有的“借条”等债权凭证有合法的来源。因此,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讨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中的约定只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对于合同之外的人没有约束力。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做出这样的约定,说明你已预料到受委托的人对于债务人可能采取非法手段索债。如果你对受托人非法讨债的行为确实不知情,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还是存在民事责任的风险。

  二、委托个人讨债应注意什么?

  1、代理人应是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精明强干,具有一定讨债知识或优势的公民或法人。

  2、代理权限应当明白无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活动的结果是被代理人全部承担的,因此为避免发生纠纷就必须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可以口头表示,也可采用书面形式,凡重要的委托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即签发“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期限,并应有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要求公证的,还应进行公证。

  3、被代理人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代理活动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进行讨债的指导和监督,纠正可能发生的越权代理、违法讨债,避免发生经济损失。

  三、合法讨债需要避免哪些问题?

  1、避免刑事案件的发生

  很多债权人是得不到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采取了过激行为,导致普通的债务纠纷演变为刑事案件。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在收款过程中避免。

  例如讨债不成将债务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罪。例如讨债不成扣押债务人让其亲属还钱——涉嫌绑架罪或非法拘禁罪。例如债务人声称不在家里,债权人破门而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在比如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一怒之下将债务人的财产抢走或偷走,涉嫌抢劫和盗窃罪。

  所以在收债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上几点,切记莫触犯法律,让债务人反咬一口,导致更多的收债麻烦和纠纷。

  2、合法收债应该避免的问题

  私人委托清债时主要有这些途径:例如委托熟人,委托社会上的人,委托收债公司。在这里本律师提醒大家,在选择这些途径收债的时候也要注重合法性。例如委托熟人收债,也要避免行贿问题。委托社会上的人也要尽量避免委托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委托收债公司也要注重其专业性和合法性等等。这都是值得注意的合法收债应该避免的问题。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但是如果是债权人因为客观或者是主观原因而无法进行债务催收等的,就可以经过合法的委托程序委托他人或者是讨债公司代为讨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受委托的一方在进行催债时,必须出具相应额委托证明,否则债务人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6层
鄂ICP备18008535号-1 鄂公网安备 42030302000272 Copyright © 2018 www.sycysls.com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13907283927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