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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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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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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企业欠钱不还债权人怎么处理

  企业跟个人也是一样的,也会有困难的时候,当企业遇到瓶颈的时候就向当事人借了钱,但是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经济水平仍然没有好转。那么,企业欠钱不还债权人怎么处理?本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对于债权人来说,不管企业如何变化,企业必须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因此债权人遇到企业以各种理由欠钱不还的,尽可以行使自己的债权来保障自身权益。

  1、企业制度无任何变动,仅欠钱不还:

  遇到企业制度无任何改变,但是企业坚持不还钱,债权人在与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债权。但是注意要在诉讼时效内行使债权,起诉前应尽量搜集较多的证据。

  2、企业注销前的债务:

  企业注销前未进行清算即注销,注销前的债务由各合伙人共同承担。

  3企业并购后的债务人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发生并购后,原债务由并购后的企业承担。债权人有权就企业并购前的债务要求并购后的企业来承担。

  4企业分立后的债务人:

  企业分立后,约定债务承担的,债权人可以向约定承担债务的企业要求实现债权。企业分立后无约定债务承担的,由分立后的企业来共同承担该债务。

  综上所述,债权人遇到企业欠钱不还时,应在诉讼时效内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来实现债权、维护自身权益,当证据非常充足,案情简单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也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实现债权,但是注意对方财产有转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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