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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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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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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收据应该如何写?

  定金收据的写法都是居中写标题,一般标明定金收据这4个字即可。然后在收据中就要写清楚交定金的是谁,因为什么事情交定金,定金的数额,交定金的时间等这些很重要的信息,结尾的部分把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名字写清楚。定金收据一定要妥善的保管好。

  一、一般定金收据应该怎么写?

  收到乙方________交来(具体某事项)定金_________元整。双方协商约定于____年__月__日前签订合同,否则定金不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付款人(乙方):

  收款人(甲方):

  时间: 年 月 日

  二、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三、定金罚则

  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定金能起到的作用就是担保,在写定金收据之前,要先了解一下国家对定金的上限是有所限制的。如果对购买的这件物品还犹疑不定就不要轻易支付定金了,因为定金收据中也写的很清楚,无故违约定金是无法退还的。格外要注意的是区分定金和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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