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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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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工程预结算审核的意义是通过对预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可及时纠正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定额项目的套用

  建筑工程建设的预算定额是法令性的指标,其具有权威、科学制度化的意义。预算定额的形式和内容,以及计算单位和数量都有严格的相关规定。且定额的规定往往是一个范围,根据该范围,所有建筑工程都必须严格参照执行。但是,在套用预算定额时,常常存在以下的问题。

  (1)高套定额项目。在套用定额时,施工单位常用的伎俩是套高不套低,用高价定额项目套用低价工程。比方说,明明是采用人工方式挖土,但却在结算中套用机械方式挖土,相关费用自然随之高涨。

  (2)错套定额项目。譬如,在现浇钢筋砼楼梯中,楼梯面层中定额项目并不包括与楼梯相连接的板结构层、面层,而是属于楼地面的项目。但在有些预结算中,将其错误地套用成楼梯的相应项目。

  (3)定额缺项。鉴于建筑施工中,新技术以及新材料的发展非常之快。伴随着建筑施工的过程,新技术及新材料不断涌现,以至于定额缺项,或者说需要在原有的定额基础上予以补充新增的项目内容越来越多。但是,在补充定额的过程中,由于缺少调查和可靠的数据资料,致使定额的新增补充具有很多的不合理性。这一现象在装饰工程的定额项目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越来越剧烈,原来由政府部门指导的预算定额越来越不适用目前剧烈的市场竞争。随之使用工程量清单报价越来越多,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采用的是企业内部定额,各竞争企业凭借各自的企业实力,分别报价。我国将逐步使用工程量清单模式,与国际接轨。

  2、材料价格的调整

  在工程预结算的编制中,材料价格的考量无疑是重要的一个部分,也是存在较多问题的一个环节。具体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一下两点。首先,在材料的使用上滥竽充数以次充好,但在材料的调差中按照质量好的材料价格作为调整的一句。又或者,建筑施工方可能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偷减工料。采用与设计规定的型号不同价格更为廉价的材料。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在材料价格调整时只调整价格上涨的材料而对价格下跌的材料不予理会,以此来实现到虚增造价的目标。诚然,由于建筑施工材料产品具有其特殊的多样性、庞大性、复杂性以及建材市场价格的变化非常之频繁,这些都必然地给给材料价差的调整带来不小的困难。

  此外,在材料价格的调整中还有诸多细节问题。对于预算编著的新手而言,在对材料价格施以调整时,或忽略要统一材料的计价单位。以水泥为例,市场的指导价格以每吨作为计价单位,但预算材料的价格却以每千克为计价单位,在编制预算时需要注意单位的换算。再次,对块料面层(如墙面砖、地面砖)而言,损耗率也是极易被忽略的细节。

  再之,在预算文件的编制中关于材料价格调整,需要编制人员对材料市场的涨价因素加以判断分析,例如阶段性的涨价,突发性因素影响等。分析对比各种因素,编制合理的调差办法,这对预算编制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

  3、费用的计量

  费用的计量在建筑施工预算的编制占据了非常重要的比重。在费用的计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一方面,建筑施工单位在收取费用时,可能采用与定额规定不符的类别。比如,对民用建筑工程和工业建筑工程而言,只有在同时符合跨度、建筑面积以及高度的三个指标中的两个指标时,才能归属于该类工程,而对构筑物而言,只需要符合其中一项指标。若是套错相关类别,则相应费用的计量也会发生错误,以致建筑施工工程整体的预算造价相差很多。

  另一方面,建筑施工单位可能没有严格执行合同或招标条约。在做工程的结算时,尤其需要注意结合建筑施工的合同条款以及招标文件所确立的内容,注意计量费用所提取的费率是否正确。对采用政府部门推荐的费率时,要及时掌握最新的取费文件,及时调整。

  4、可能存在的欺骗

  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欺骗行为导致项目价格虚增。首先,建筑施工单位可能虚设费用。例如,有些工程在建造施工过程中并没有使用大型的机械设备或特种机械设备,但在竣工造价中却将许多大型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列入费用;有些工程无须抢工,却在竣工造价中列入夜间施工的增加费、赶工的措施费等费用等。

  此外,建筑施工单位可能虚报施工量。比如虚列工程项目,将没有施工的项目列入到结算中;又或者在建筑施工工程的某分项工程当中,多计算工程施工量或者通过重复计算工程来虚增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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