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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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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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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诈骗罪出现证据不足怎么办?

  摘要:诈骗是指以虚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事实,影响对方的判断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诈骗情节严重会构成诈骗罪,对行为人进行起诉时就需要证据作为支持,那么起诉犯罪嫌疑人诈骗罪证据不足怎么办呢?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一、诈骗罪证据不足怎么办

  1、被人诈骗数额较大,尽管证据不足也可以报案。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3、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4、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视为数额较大,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5、没有任何手续的诈骗案报案一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立案即可。《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行使刑事案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

  (1)人民检察院;

  (2)国家安全部门;

  (3)军队保卫部门;

  (4)监狱;

  (5)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6、刑事案件只能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对于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仍然证据不足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7、《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8、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9、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0、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会起诉,退回公安是要公安部门补充证据,证据要是有了依然会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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