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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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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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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拘禁殴打情节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拘禁案件当中有殴打情节的量刑标准是3~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尽管犯罪嫌疑人有殴打受害者,但是法律上规定的是殴打受害者的话要从重进行处罚,所以这种做法并不构成数罪并罚。在非法拘禁的过程当中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一般都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一、非法拘禁殴打情节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触犯非法拘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致人重伤”,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进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不堪忍受,自伤自残,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

  (2)“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东西堵住嘴导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自杀身亡的。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二、 一审刑事案件侦查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非法拘禁这种极其恶劣暴力的刑事犯罪行为到现在还是比较猖獗的,关键是很多长期被囚禁起来的受害者根本就没有寻求国家司法机关保护自己的机会,在很多传销案件当中,都存在着非法拘禁的现象,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被拘禁对象的自我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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