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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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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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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裸条放贷者谈肉偿,是属于借贷?

  摘要:近日一则裸条放贷者谈肉偿的新闻令人深思,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就“肉偿”,这样沉重的代价对于借贷人而言,是对其人身的侵害。裸条放贷的恶劣行径是否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小编将结合该案情为您进行解说。

  违反法规一:肉偿的行为违法

  借贷人刘辉表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将本息   还清,就需要进行“肉偿”。所谓“肉偿”就是由他作为中介,要求无法按时还款的女生,通过卖淫或是被“包养”的方式获得资金还款。那么肉偿的行为是否属于介绍卖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借贷人刘辉以借贷的方式做诱饵,令借贷的女生欠下了巨额欠款,刘辉的行为属于介绍卖淫罪中的引诱,引诱即指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因此借贷人刘辉要求肉偿的行为违法,属于刑事犯罪。

  违反法规二:以裸照和视频作质押,质押合同无效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裸照视频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裸照和视频属于个人的隐私,应当归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 人格权又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因此,该质押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质押合同无效。

  那么质押合同无效:会不会影响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呢?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借款的情况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根据本条的规定,该合同仅有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不能成立,必须要有实际的交付行为,即合同是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无论当事人的合同采取的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王伊和借贷人刘辉之间的借贷合同是基于两者的合意成立的,在王伊受到借贷金额的时候,该借贷合同生效。

  质押合同无效:王伊是否可以要求借贷人刘辉返还裸照视频?

  人格权请求权的基本权利 1、排除妨害请求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是人格权请求权的基本权利,是指民事主体的人格权有受到不法妨害之虞时,得向加害人或者人民法院请求加害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防止妨害的权利。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应当具备:第一,民事主体的人格权有受到妨害之虞;第二,加害人的妨害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三,加害人的违法行为和妨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人格权请求权的主要功能是预防和保全。所以王伊可以要求返还裸照和视频,以防止借贷人刘辉侵害其人格权,且以裸照视频做质押的行为无效,借贷人刘辉无权持有王伊的裸照和视频。

  裸条借贷

  合法有效的借贷应注意以下几点:

  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要求返还本金。

  2、应订立协议:出借人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3、利率应合法: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存在一定的风险,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都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提高对不良借贷的鉴别能力。尤其近几年网上借贷愈加流行,借贷平台应当认真对借贷的行为进行审查,以保证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同时,借款人自身也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及时使用法律的有效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杜绝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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